为表彰在各类创优活动、科技创新和在社区服务、环境保护、知识传播、公共福利、社会治安、帮助他人、社会援助及学院或二级学院组织的公益活动中获得荣誉的集体及个人,设立综合素质测评附加分项目。
一、先进班级、优秀团支部及优秀社团等集体类表彰项目
1、先进集体类表彰项目是指获得《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管理规定》中所列集体项目及所属项目的上一行政级别奖励。
2、如同一表彰单位同时颁发多级次表彰项目,以所获级次高低按每级次0.2分的分值递减计算。
二、竞赛及评比类表彰项目(含专业技能、文艺、体育等)
1、设置特等奖的项目,按一等奖分值计算;
2、参加市厅级以上集体类项目需向学院申报后,方可参加;
3、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奖励的,以最高分计算,不重复累计;
4、如奖项无明确划分级次的,获最佳奖按相应级别一等奖分值计算;如已产生奖项级次的,最佳奖不予加分;
5、星级宿舍评选按所对应级别的级次分值加分。
三、先进个人类表彰项目
1、先进个人类表彰项目是指获得《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管理规定》中所列项目及所属项目的上一行政级别奖励。
2、如同一表彰单位同时颁发多级次表彰项目,以所获级次高低按每级次0.2分分值递减计算。
3、优秀社团个人奖项参照二级学院级别加分。
四、竞赛及评比类表彰项目(含专业技能、文艺、体育等)
1、设置特等奖的项目,按一等奖分值计算;
2、参加市厅级以上竞赛类项目需向学院申报后,方可参加;
3、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奖励的,以最高分计算,不重复累计;
4、如奖项无明确划分级次的,获最佳奖按相应级别一等奖分值计算;如已产生奖项级次的,最佳奖不予加分。
5、体育类竞赛打破赛会纪录的每次按比赛对应级别一等奖附加分值叠加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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